最新|2022年博管办-国外博士后派出项目开始申报
全国博管办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含引进、派出、学术交流、香江学者、澳门青年学者和中德博士后交流等6个项目。本篇知识人网小编重点介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下文简称“派出项目”。
2022年1月30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摘要如下: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知识人网就博士后派出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整理如下:
一、项目内容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
获选人员每人30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2年派出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未进站的 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 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须由国内派出单位另附说明。
4.国(境)外接收单位邀请函应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期限、主要研究内容、给予资助金额。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9.获选人员派出时间计入博士后在站时间,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2 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6 个月,博士后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 个月,最长不超过6 年。
三、申报及遴选
申报时间:2月10日- 4月15日。
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4月15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
3.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下旬公布。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2、未进站的申请人获选后应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3、“派出项目”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选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 77 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 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由设站单位参照以上文件进行管理。
5、除“学术交流项目”另有规定外,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应由单位承担的国内社会保险缴纳部分不得从资助经费中列支。设站单位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
6、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7、如获选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设站单位须将剩余经费及时退回拨款账户。
8、获选人员完成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9.获选人员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派出单位按照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陈 媛 010-62335012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及申报指南参见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cwj.html?infoid=f6f50278-0d13-41b6-bc8b-af94c434c4fb
知识人网解析
1.派出人数减少。前几年是120人,去年减少为100人,今年则降到80人以内。
2.申报时间基本同去年。去年是2月1日-4月15日,今年是2月10日-4月15日。
3.申请者条件的变化。去年专业领域的要求是: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今年具体为: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
4.可以同时申报多个项目。“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现在距离申报截止时间还有2个多月,考虑到疫情原因,很可能会给申请带来障碍,所以知识人网提醒申请者尽早联系外方取得邀请函。